公 告
大熊猫国家公园是由国家批准设立,实行最高保护强度和保护等级的自然保护区。为禁止擅自组织、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绵竹片区内进行户外徒步、野炊露营、穿越探险等活动,排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未经批准单位或个人不得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包含但不限于:绵茂公路小木岭隧道至茂县段两侧蓝家岩堰塞湖、冰沟等区域)、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白云山、肖家山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开展其他人为活动。
2.未经批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开展户外徒步、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联失踪等事故,由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未经批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或者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界标的,由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危害野生动物植物或者造成污染、灾害事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擅自组织、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绵竹片区内进行户外徒步、野炊露营、穿越探险等活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熊猫国家公园绵竹管理总站)
0838-6905035
绵竹市公安局
110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绵竹市公安局
大熊猫国家公园绵竹管理总站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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