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洱海生态廊道海西46km段及周边区域秩序综合集中整治的通告
随着洱海生态廊道旅游持续升温火爆,洱海生态廊道旅游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占道经营、拉客揽客、尾随兜售、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拆围栏等不良现象呈上升趋势,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洱海生态廊道综合管理工作,改善环境卫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和旅游品质,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提升广大游客旅游体验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洱海生态廊道海西46km及周边区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9月30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生态廊道阳南溪至喜洲镇桃源46㎞范围及周边区域。
三、集中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洱海生态廊道景区内运营的观光电瓶车及充电设施、环卫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收集设施等特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查处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严格查处洱海生态廊道内违规存放大量电动车、蓄电池开展集中充电行为;严格查处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利用飞线充电行为。
(二)违反洱海保护行为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严格查处廊道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及擅自开展自行车、电动车租赁、尾随兜售等行为;坚决取缔各类占道设置停车位、占道经营等违规活动。
(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机动车辆、电动车辆随意进入廊道行为;严格查处阳南溪入口、才村入口、龙龛入口等占道摆摊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旅游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非法拉客(团伙拉客)、揽客、宰客、强买强卖、“黑导”“黑社”以及旅游购物店、酒店客栈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进入生态廊道无照经营的婚纱旅拍行为;严格查处破坏公共旅游标识行为。
(五)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占用廊道公共空间、绿地、洱海滩地、道路等违法建设行为。
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广泛收集线索信息,对实施或参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敬请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及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证据(举报电话:0872-2476243,洱海智慧监管中心),共同维护洱海生态廊道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通告
2025年8月20日
来源:大理融媒
编辑:贺靖
审核:陈唯一
终审:黄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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