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是宜宾通往滇黔的重要通道。东临江安县,南界兴文县,西接高县、珙县,北连翠屏区、南溪区。县境南、北两端偏小,中部较大。县境内山清水秀,风景优美,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中国竹子之乡”。拥有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AAAA旅游区—蜀南竹海。长宁县位于宜宾市腹地,生长竹类485种,森林覆盖率64.88%,是“中国竹子之乡”“中国长裙竹荪之乡”,拥有竹海、丘陵、中国丹霞、中国南方喀斯特、东汉崖墓群、竹雕、竹食等世界级旅游资源。全县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AAAA级景区5个,AAA级景区5个,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各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省级研学教育基地、AAAAA级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商城各1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家,省级非遗项目3项,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单位1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7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有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标准酒店2家,三星级标准酒店4家,三星级宾馆2家,省级森林人家4家,省级竹林人家2家。核心品牌蜀南竹海景区120平方千米,中心景区45平方千米,是世界集中面积最大的天然竹林林海景区,是全国唯一以竹海命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唯一以竹林景观人选的“中国最美十大森林”。#四川#
历史沿革
长宁为古蜀国地。秦时属蜀郡,汉代属犍为郡,东汉建安十八年(213年)为江阳郡属地。唐初,置羁縻长宁州,辖婆员、婆居、青盐、龙门四县,治所婆员(今长宁镇),从此有长宁之名。如旧志所述:“古长宁于蜀南最远,蜀每有事而独晏然自保”。唐久视元年(700年)属羁縻清州,宋政和4年(1114年)建长宁军,泰定二年(1325年)长宁升为州,属叙州路。明洪武五年(1372年),长宁州分置长宁、安宁两县,长宁县始于此,明洪武七年(1374年),安宁县并入长宁县,属四川省布政使司叙州府,至清。
民国元年(1912年)隶于叙州府,二年复道隶于下川南道,三年改为永宁道(道治泸州市)。民国18年废道、县直隶四川省。民国24年(1935年)隶四川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28日,长宁县解放,1950年初属川南区宜宾专署管辖,1952年9月起属四川省宜宾专区(1954年10月属宜宾专员公署)管辖,1967年4月属宜宾地区管辖,1996年10月属四川省宜宾市管辖。
行政区划
1950年1月,新建三个区人民政府。第一区人民政府驻龙头场,第二区人民政府驻相岭场,第三区人民政府驻安宁桥。2月,全县共设6个区。
5月,撤第三区人民政府(梅硐区),所辖乡划入第一区。相岭镇改为乡。全县共设5区,3镇,19乡。9月,各区人民政府改区公所。
1950年冬至次年春,进行民主建政、废除保甲制度,建乡村政权,改乡(镇)公所为乡(镇)人民政府,改保办公处为村公所。乡以下设村、组。1951年6月,从第一区划出梅硐、黄金、合家、富兴、官兴、罗碾等6乡成立第六区。全县共设6区,57乡(镇),440村,4222组。
1951年9月,安宁镇从第四区划出,由县直辖。1952年5月,设城关区(由四区划出先锋、农胜两乡和安宁镇组成)和第七区(由第二区划出太平、三元、水井、龙泉、铜鼓及宁敢等乡组成)。城关区公所设安宁镇。第七区区公所设太平场。至此,全县共设8区、57乡。
1952年11月20日,安宁桥更名长宁城,安宁镇更名城关镇,城厢镇更名双河镇。1953年5月,双河镇所辖村组划出新建葡萄乡。1954年6月撤第一区(城关区),所辖先锋、农胜两乡划归第四区,第八区改为第一区。1955年3月,撤第七区,所辖乡划归第二区,年底,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除城关镇直属县外,全县区、乡又作调整:合并第一、六区为双河区;撤第四、五区;改第二区为花滩区;改第三区为相岭区。乡合并为28个。1956年,全县共设县直辖乡(镇)11,区3,区辖乡(镇)18。全县共440个村。
1958年8月4日,恢复第五区为古河区,辖古河、下长、梅白、胜利、飞泉等乡。农胜乡建东风集体农庄。10月1日,各乡同时宣布成立政社合一体制的人民公社。东风集体农庄改为东风人民公社,11月,开佛、中心两公社并入,称农胜人民公社。
1960年春,合并老翁、新民两公社为老翁人民公社。11月至12月调整区、社:县直辖农胜、老翁两大公社划为农胜、开佛、中心、老翁、新民5个人民公社,新设农胜区管辖;双河区双河公社分为双河、犁头两公社,花滩区花滩公社分为花滩、铜鼓两公社。年底,全县共设5个区,28个公社,156个大队,920个生产队。
1961年9月,复设宁敢公社,辖8个大队。1962年4月,区、社又作调整:双河区分为双河、梅硐两区;双河公社分为双河镇公社和葡萄公社;犁头公社分为犁头、上西两公社;富兴公社分为富兴、合家两公社;梅硐公社分为梅硐、罗碾两公社;相岭公社分为相岭、河东两公社;中心公社分为中心、南岸两公社;梅白公社分为梅白、新村两公社。全县共设6个区、36个公社(其中城关镇公社直属县)。
1964年,合双河镇、葡萄两公社为双河镇公社。1966年至1976年“文大”期间,县内政区无变化。1968年,新民公社首先成立革命委员会,随后各区、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恢复区公所。
1980年12月恢复城关镇政府。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1月1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农村公社、生产大队、城镇街道更名的通知》,更名的公社7个(镇1),大队57个,居委会7个。
1983年4月,长宁镇升为区级镇。1984年,农村公社管委会改称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1985年,全县共设6区、1镇(7个居委会)、35乡、266村、2063个村民小组。
1992年上半年进行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同年9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992)78号文件《关于同意长宁县撤销区公所和调整乡镇建制的批复》中明确,省人民政府同意长宁县将全县原6个区、35乡、1个镇调整为10个乡、9个镇,长宁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0月发出通告,宣布执行。调整乡镇建制工作直至1994年4月最后结束,调整结果:1、撤销梅硐区等6个区公所、梅硐乡等25乡。2、设置梅硐镇等8个镇。3、扩并长宁镇和富兴乡等2个乡。4、保留铜锣乡等8个乡。5、新设龙头镇和将万岭乡改为万岭镇(1994年1月25日,川府民政〔1994〕6号文件批复)。
2000年底,全县共9个乡、11个镇,26个居民委员会,190个居民小组,266个村委会,2066个村民小组。
至2006年末,长宁县区划调整后,由11镇、9乡调整为10镇、8乡,面积由97520公顷(975.2平方千米)增至99648公顷(996.48平方千米)。至2014年初,长宁县开佛乡撤销设镇,长宁县行政区划调整为11镇、7乡。2013年,县域面积经测量修正为99710公顷(997.1平方千米)。
2015年末,长宁县有11镇、7乡,辖269个行政村、30个社区。2016年,撤销铜鼓乡,设立铜鼓镇;撤销井江乡,设立井江镇。
2019年8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3号),第四条“关于江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第二十款“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第五条“关于长宁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富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河镇管辖”“撤销桃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海镇管辖”“撤销开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镇管辖”“撤销三元乡,将其所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河镇管辖”“撤销桃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海镇管辖”“撤销开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镇管辖”“撤销三元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鼓镇管辖”“撤销梅白乡,设立梅白镇,以原梅白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梅白镇的行政区域”“撤销铜锣乡,设立铜锣镇,以原铜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铜锣镇的行政区域”。2023年末,长宁县有13个镇,辖140个行政村,23个社区。
2024年,长宁县辖区面积941.71平方千米。全县辖13个镇,140个行政村,23个社区,958个村民小组和131个居民小组。
2025年,长宁县辖13个镇(长宁镇、梅硐镇、双河镇、硐底镇、花滩镇、竹海镇、老翁镇、古河镇、龙头镇、铜鼓镇、井江镇、铜锣镇、梅白镇),共140个行政村,23个社区,958个村民小组和131个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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