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现将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第六批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公示如下:
一、旅行社违法案件
1.青海沐辰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案
青海沐辰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青海旅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青海旅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青海远山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案
青海远山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三项,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4.青海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青海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导游违法案件
5.导游赵某某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导游赵某某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青海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导游吉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案
导游吉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导游吉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并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三、出版类违法案件
7.韩某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韩某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没收出版物1500册、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8.西宁市城中区博学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案
西宁市城中区博学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16册、没收违法所得115.4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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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文旅之声
监制:刘幸海
责编:马靖
编辑:杨建民、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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