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理融媒】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全省首批民间资本推介清单,大理白族自治州两个重点项目成功入选,总投资达4.2259亿元。这两个项目分别为剑川县老君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涵盖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领域,将通过多元化模式引入民间资本,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剑川老君山景区:打造生态旅游新标杆,委托运营激活发展活力
项目名称:大理州剑川县老君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27600万元
建设地点:大理州剑川县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聚焦老君山景区生态资源保护与旅游体验提升,拟新建2个旅游服务区及5座观景平台,同步配套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等基础服务设施。此外,将建设步行栈道、旅游观光车运营体系,并新建28.8千米观光车道,全面优化景区交通网络。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完善景区“吃、住、行、游、购、娱”产业链条,提升游客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
引入民间资本方式:采用“委托运营”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吸引专业运营主体参与景区管理,推动资源整合与业态创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洱海流域治污:智慧化升级守护碧水清波,民资控股探索环保新路径
项目名称: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总投资:14659.01万元
建设地点:大理州大理市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以洱海流域生态保护为核心,重点构建“一库三系统”智慧管理体系——即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GIS数据库,以及管网诊断排查系统、运行监测与智慧诊断子系统、综合监管子系统、视觉展示子系统。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流域内截污管网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精准诊断与高效监管,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引入民间资本方式:采用“民资控股”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深度参与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探索环境保护领域市场化运作新机制,助力提升洱海流域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此次两个项目入选省级民间资本推介清单,是大理州贯彻落实国家及云南省关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通过精准对接民间资本需求,既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投资空间,也为地方重点项目建设拓宽了资金渠道。下一步,大理州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保障要素供给,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为全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树立示范样板。
来源:滇西房网
编辑: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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